如何成為頂尖不動產經紀人

一、前言:

  房仲業是一個以『人』為主體架構的行業,就如同中國人所講的:『人脈就等於錢脈』,換句話說,只要我們願意改變自己的想法、信念及價值觀,讓自己成為別人樂於共事相處的人,那麼我們就能廣結善緣,而成就出客戶就是朋友的人際關係。

二、頂尖不動產經紀人員成功的十二個原則:

【原則一】:了解限制成功的唯一因素是你的想像。

      思想 想像 情緒 行為 結果

      1. 因果法則:想法是因,狀態是果。

      2. 吸引力法則。

      3. 信念法則 --- 堅持信念,終會成真。

      4. 期望法則。

      5. 潛意識活動法則。

【原則二】:清楚了解自己想達成的目標或成果。

      1. 正面期望原則。  2. 掌握原則。

      3. 目標強烈原則。  4. 提高動力原則。 

      5. 同步原則。

【原則三】:努力增加可應用於工作的知識。

      1. 融入組織學習。 2. 留心新觀念。 3. 增加實務知識。

      4. 大量閱讀。   5. 參加課程與研討會。

【原則四】:精通領域中的各項事務,持續展現高優質成果。

      1. 自問今天該做什麼可以提升顧客服務的價值。
      2. 找出重要客戶。

      3. 付出任何代價。

      4. 成功標準之上的人。

      5. 以他人成功激勵自己。

      6. 萬丈高樓平地起。

      7. 看重自己的職能。

      8. 對工作懷抱熱忱。

【原則五】:態度決定一切,設法成為他人樂意共事者。

      1. 每天重覆對自己進行強烈、正面的肯定。

      2. 替換定律---以積極想法取代消極的念頭。

      3. 不要著眼問題本身,而要思考解決方法。

      4. 100%努力 0%控制力 外在環境。

       100%努力 50%控制力 人與人的互動。

       100%努力 100%控制力 態度。

【原則六】:建立扎實的人際關係,認識的人愈多、機會就愈多。

      1. 機率法則。 2. 間接努力法則。 3. 付出法則。

【原則七】:養成定期儲蓄的習慣才能吸引與掌握更多機會。

      1. 加快做事的速度。

      2. 提供比競爭對手更好的產品或服務品質。

      3. 不要迷信快速致富之道,而要專注逐漸累積的財富。

      4. 永遠記住,賺多少錢不是重點,存多少錢才重要。

      5. 別忘了投資在自己身上。

【原則八】:要用「腦」,這是你最重要的資產。

      1. 決策法則。 2. 專注法則。 3. 超意識活動法則。

      4. 視問題為挑戰或機會。   5. 明確的寫出問題的定義。

      6. 找出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法。 7. 馬上行動。

【原則九】:精準地專注每天首要的工作才能獲致最大成果。

      1. 照表操課 -- 工作清單 -- 自我管理手冊。

      2. 設定事情的優先順序,如ABCDE

      3. 常問自己下面三個問題:

       (1) 哪些是能產生最大價值的工作?

       (2) 公司為什麼雇用我?

       (3) 該如何作出真正貢獻?

【原則十】:掌握時機,行動愈是積極,運氣愈佳,對你所做的每件事都應抱持急迫感,行動愈積極,愈能正確掌握時機。好好規劃人生及安排時間,完成更多的工作,並在機會到來時,能更快速的行動。

       1. 加快工作速度。

       2. 專注在工作上,不受其他事務或電話等打斷時間。

       3. 多做重要之事。

       4. 樂在工作中。

       5. 充份休息及運動。

【原則十一】:性格很重要,一開始就要努力變成自己景仰的那類型人。

       1. 美德  2. 信任  3.誠實  4.自律  5.責任感 6.同情心  7.親切  

       8. 友誼  9. 溫和  10. 平和的心

【原則十二】:幸運眷顧勇者,你必須勇於開始並保持永不放棄的決心與毅力。

       1. 勇氣是最重要的美德,因為其他美德全仰賴勇氣。

       2. 做你所恐懼的事,就能克服恐懼。

       3. 堅持到底,必能成功。

不動產成功的三個要素:知識、技巧、態度,知識可以經由閱讀、上課累積,技巧也可以從不斷的接觸客戶而獲得,只有態度是要經由自己內在的想法、信念及自我價值的改變而改變。當你可以掌握住這三者之間的微妙存在關係時,即表示你己踏上頂尖不動產經紀人員的行列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1109a/張錫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