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續費一次收取 契約須載明總費用年百分率

2011年 01月18日 蘋果日報

 

【廖珮君╱台北報導】信用貸款「零利率」攬客,金管會下禁令。金管會日前發函給銀行公會,明定三大禁令,各銀行推個人信用貸款,禁用「零利率」攬客,手續費一律採固定金額、一次性收取,民眾信貸契約中,銀行也須載明總費用年百分率,手續費不能再打迷糊帳。

據了解,金管會日前發現10多家銀行大打「零利率」促銷信貸,但背後卻隱藏高額手續費,換算後的「總費用年百分率」高達15%以上,引發金管會關注。
第一銀副總鄭美玲解釋,所謂總費用年百分率,是將貸款所有應付費用,不管是開辦費、帳戶管理費等,都涵蓋在內,換算出來的民眾實質負擔的成本費用。

手續費採固定額收費

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昨說,為杜絕零利率廣告浮濫,已發函給銀行公會,要求銀行不准再用零利率做行銷,且手續費不能按月、或依貸款金額高低、或同商品因貸款人不同,而收取不同費用,須一次性且採固定金額收費。
張國銘解釋,手續費本質是反映銀行作業成本,和資金成本無關,不能因貸款金額高低卻收不同費用,如甲借10萬元、乙借1萬元,銀行作業成本應該是一樣。
惟銀行主管說,若採固定收費恐會加重借「小額」貸款者的成本。
建議仍可採取費率收取、但設手續費收取上限,才可兼顧借「大、小額」貸款者的衡平性。

作業調整期3~6個月

目前約有10多家銀行信貸手續費採貸款金額的一定比率收費,如貸款金額1~2%計收,該政策上路後,銀行得全面調整。
張國銘說,除非各銀行針對不同族群推信貸,如公教信貸、100大企業信貸等,就屬不同商品,手續費就可採不同計收,銀行主管說,未來信貸產品,將走向「分眾化」。
銀行公會主管說,收到金管會函令後將轉知各會員銀行,惟目前部分銀行信貸手續費有採「費率」收、加上總費用年百分率都未載明在民眾信貸契約中,這部分可能需要3~6個月的系統和作業調整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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