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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新北建照 須1戶1機車位

2011年 01月18日 蘋果日報

【柯玥寧╱台北報導】新北市為改善市容景觀,修正新北市20處都市計劃體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,包括未來新建照申請須規劃1戶1機車位,及放寬淡水河沿岸淡水、竹圍及八里地區的建物高度等。業者認為,1戶1機車位的規定實行後,新北市套房建案將減少,可能改推2房以上產品。
新北市城鄉發展局昨日針對三重、板橋、中和、新莊、永和、新店、蘆洲、土城(頂埔地區)、汐止、樹林、淡水、泰山、五股、台北港、瑞芳、八里(龍形地區)、澳底、淡水(竹圍地區)、樹林(三多里、山佳地區)共20處,修正土管要點,並從即日起實施。

估小套房將減少

影響最大的是,新建照都要新增機車空間,以1戶1停車位為原則。麗寶建設副總經理何昭宏說,新北市新興重劃區已實施這項規定,如新莊頭前重劃區的新推案,都規劃1戶1機車位,建商為因應此規定,不再推出小套房建案。若新北市的舊市區也加入此規定,何昭宏認為,新北市小套房將愈來愈少。
除此之外,未來基地面積達303坪以上的老舊建物,欲申請改建,容積獎勵將由20%縮減至15%,主因是1997年時,為鼓勵老舊建物改建,給予20%容積獎勵;但近年都更條文相繼出爐,新北市府希望老舊建物多循大面積開發的都更規定改建,因此縮減部分容積獎勵。
其他修正要點還包括淡水河岸兩側的新建物,可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,放寬建築高度,但規定鄰棟間距、建物座向等;基地面積超過1815坪、且樓地板面積大於9075坪的建物,須落實綠建築規定,建造綠屋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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