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 02月26日 蘋果日報

【王柔雅╱台北報導】為了縮短空租期時間,很多房東在確定房客不續租之後,就會趕緊找下任新房客,好不容易找到人想看房,但屋子內又有現任房客,該怎麼辦才好?法務專家表示,房子出租期間,房屋使用權歸房客所有,若出租人想帶新房客看房,一定得要經過原承租方同意才行,強行闖入者,恐將觸犯私闖民宅罪,而吃上官司。

租約屆滿之時,常常會產生許多糾紛,例如房客欠繳水電費、房東沒有依約返還押金等問題,房東帶新房客看房,影響原房客生活作息、或私下闖入的糾紛案例,也時有所聞。住商不動產加盟行政處協理吳光華表示,原則上,房屋出租後,房東仍是房屋所有者,但使用權利已歸房客,因此在沒有房客同意情況下,房東不得私自闖入。

須經原承租方同意

21世紀不動產法務副理邱創智指出,若 房東強行闖進房屋,恐將觸犯《刑法》第306條,在未經他人同意之下,無故私自闖入民宅罪。若有類似情況發生,房客可據實蒐證,例如提供社區監視錄影帶, 拍下房東私自入內的照片,一經判刑確定,違法房東恐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等刑責。

可先在合約上加註

為了避免紛爭,邱創智建議,房東可先與房客妥善溝通,在租約屆滿之前,且不影響房客生活的情況下,讓房東帶人看房,「最好在原房客在家時進去比較好,假使看房後,屋內物品有毀損或遺失的情況,責任釐清歸屬也才有依據。」
吳光華表示,如果房東希望每次租約到期前,都可以帶人看房,可以在簽約時,就在合約上加註,要求租期屆滿前2周或1個月的時間,可帶新房客看屋,但建議房東到訪之前,仍須與房客溝通,避免造成對方困擾。

房東帶新房客看房注意事項

注意時間/注意事項
●簽約前
◎只要租賃雙方同意,可在契約內要求,租約到期日前1個月內,房東可帶新房客看屋,但事前仍須經房客同意
●入住期間
◎看房前,須和房客做好妥善溝通,並約定看房時間,建議在房客在家時再去看房,避免紛爭。
◎若租約上沒有明定房東可帶人看房,未經房客同意的情況下,不得擅自闖入,否則將觸犯《刑法》第306條,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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