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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額最高30萬 須納入居家綜合險

2011年 11月19日

【張琬聆╱台北報導】台灣民眾對11年前的「九二一大震」記憶猶新,根據中央氣象局統計,光是今年10月就發生46個大小地震,政府為減少地震造成民眾損失,2002年起規定買住宅火險須同時投保地震險,希望保障民眾財產。

基本地震保險舉凡因地震引起之火災、爆炸、山崩、地層下陷或滑動破裂、海嘯或海潮高漲、洪水等狀況,皆符合承保規定,統一保費1年1350元,須房屋半倒或全倒始獲120萬元理賠,但是若發生小規模地震造成房屋龜裂、家具損壞,則未達理賠標準。
新光產險火險部副理劉定青表示,這種政策性保險對民眾根本無關痛癢,真正發生嚴重地震時所賠有限,不太具有意義﹔而擴大地震險的保費又很貴,讓民眾吃不消。
地震險分為「基本地震險」、「輕損地震險」與「擴大地震險」,除了「基本地震險」是固定保費與保額之外,其餘兩項皆視情況及費率而有所不同。
「輕損地震險」屬於小額賠償,因小地震造成的龜裂、家具損失等皆可獲30萬元以下的賠償,但通常納入「居家綜合險」中,無法單獨承保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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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單獨承保

「擴大地震險」則在「基本地震險」保障之外,附加更高額的保額,保費因區域、樓高與建築結構不同而異。若舉同樣13樓以上、結構等級為鋼筋水泥之磚造建物為例,光建築物保費的部分,雲林縣1年只需2943元、台北市要4523元、南投增加至7276元、宜花東區更高達1萬3311元。
泰安產物保險整合行銷部副理曾憲章表示,地震頻傳區保費太貴,罕遇地震區則認為無投保必要,故投保率不到千分之6。建議民眾選擇納有「輕損地震險」的居家綜合險即可,負擔既不重,也可以彌補因地震帶來的輕微財物損失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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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型房貸比較
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、各銀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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