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2011年 01月05日 蘋果日報

【柯玥寧、王家俊╱台北報導】為避免預售屋交屋前建商倒閉求償無門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年5月起實施預售屋買賣履約保證機制,原本設計4種防弊機制,包括價金返還、價金信託、同業保證、公會保證,內政部昨宣布將新增不動產信託供建商選擇,違者最重罰150萬元,業者分析,雖增加建商成本,但可確保消費者利益。

5月起正式實施

消保會同意的保證機制共分5種,新增的履約保證方式為「不動產開發信託」,建商將建案土地及興建資金信託給金融機構,金融機構將依工程進度付工程費,專款專用。
業者粗估,目前全台約有5成預售案有實施履約保證制度,多採價金返還、不動產信託機制。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王光祥說:「此制度雖將增加建商成本,但我們仍會全力配合,已向各家建商宣導5月正式實行。」
信義房屋代銷部協理何胤諭分析,未來全面實行後,「對中小型建商影響較大,增加資金調度困難性,推新案時要提高自有資金」,未來建商可能也傾向案子能順利銷售就好,不會堅持開高價待售,對整體房市較健康,消費者將享雙重利益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1109a/張錫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