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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張厚黎問:
我家樓上鄰居裝修房屋,竟然任意變更室內浴廁位置,把浴廁位置改裝在我女兒房間的天花板上,目前仍在裝修中,未來裝修完成,樓上住戶將在女兒讀書、睡覺的頭上洗澡、上廁所。請問,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他們這樣做嗎?將來如果漏水,我應該如何確保自身權益?

律師王怡惠答:
依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》規定,內部牆面、高度超過一點二公尺固定於地板的隔屏、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裝修施工或分間牆變更,均應申請主管機關審核,審核合格後始得施工,施工完畢後還須申請竣工查驗合格,取得合格證明。
建議你先向主管機關(以台北市為例,主管機關是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)查詢,樓上房屋所有權人是否依法申請審核,如未申請卻逕自施工變更浴廁位置,你可向主管機關檢舉,令其停工。

拍照存證漏水問題

若該房屋所有權人確實有先申請審核,並經主管機關審核合格施工,且於完工後經竣工查驗合格,最後還是發生漏水問題,你可先請鑑定機構鑑定漏水原因並拍照存證,確定漏水原因及確認漏水的責任歸屬。
接著,你可向區公所或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,調解不成立再向地方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。可依《民法》第一八四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規定,請求樓上房屋所有權人負擔損害賠償或賠償修繕費,如果漏水另造成你房屋的裝潢、壁紙、油漆或家具等物品損壞時,也可一併請求金錢賠償。
記者賴心瑩採訪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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