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套房 契約竟未附現況說明書

2011年 02月09日 蘋果日報

 

林先生去年9月付費委託惠双房屋台中加盟店長黃勝洲仲介購買套房,契約沒附現況說明書,事後查出曾有房客自殺案,店家卻不處理。惠双台中店長黃勝洲承認收費,但辯稱房子另有中間人牽線,惠双案件也不知是否為凶宅。律師徐志明表示,該店既收費就有責任,若確屬凶宅,民眾提告可要求減少價金或解約退款。投訴組

台中市林先生說,去年中委託多家仲介業尋屋,最後由惠双房屋台中店長黃勝洲仲介購一間68萬5000元套房,他支付對方仲介費用2萬元。但事後經其他仲介業者告知,他買的套房曾發生房客跳樓死亡事件,他隨即上網查資料及向當地警方詢問,獲得證實。

派出所會出庭作證

林先生表示,察看買賣契約,發現不但未附屋況說明書,仲介人欄也空白,契約也非惠双正式版本,黃勝洲原說要和解,後來又反悔,他寄存證信函,黃男也不回,經台中市地政局調解也無效。他不滿痛批:「沒錢才會買套房,都是我太相信人才搞成這樣。」
記者查詢相關新聞,3年前有一件跳樓案發生在林先生套房所在大樓,樓層與房型也都與他的套房吻合。記者進一步追查門號,但大樓管委會及轄區派出所都表示,不便透露給媒體,派出所說,若法院傳喚會依法作證。
對此,黃勝洲承認收費,但指是業務員與外面中間人配合行銷,不是惠双仲介,代書也是屋主找的,他不知房子有問題,即掛電話不回應。惠双加盟總部總經理呂森瀛則說,會要求店家處理。但經手過戶的代書黃柏華說,是黃勝洲主動帶買賣雙方找上門要求代辦產權移轉,並非屋主。林先生表示,已準備提告。

可要求減價或解約

台中市地政局地價科表示,此案協調過程中,因店家代表自稱未經授權,調解不成,但店家未提供現況說明書,已違反《不動產經紀業條例》,將主動稽查,最高可罰30萬元。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徐志明說,業者收費仲介就有責任提供屋況說明,建議買主可提告,若證實是凶宅,可要求減少價金甚或以重大瑕疵解約,若業者事前知情卻故意隱瞞,還可能涉及詐欺。

委託仲介尋屋注意事項

●多比較,慎選品牌信譽良好店家。
●要求使用政府頒定的定型化契約。
●簽約時要求仲介業者填寫資料。
●契約額外事項,應書寫載明並買、賣、仲介三方簽印。
●遇爭議可先發函存證再申訴。
資料來源:徐志明律師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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